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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凤凰珠宝荣膺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”示范单位

2010-03-17

      3月15日,在市文化宫广场,由市政府、市工商、市消委主办的题为“消费与服务”的大型消费者权益日现场活动中,我公司被评为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”示范单位。在获此荣誉的12家单位中,黄金珠宝品牌仅我公司一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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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珠宝专家在现场接受咨询中发现,市民们对珠宝知识的了解真是如饥似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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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细为市民检查首饰状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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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3.15的现场活动中,公司资深技师正在为市民进行免费维修首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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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堂内客服中心忙得不亦乐乎,公司推出的首饰“以旧换新”系列活动倍受市民青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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